<之一>
我來到了印尼,當地的天氣還是很冷。旅程剩下最後一整天,我想到可以買當地的CD,便拉了個路人問。他問我要買幾張,一臉要跟我講價的樣子,我便唬他我要買三百張,他笑的樂不可支。後來到了另一個攤子前,戴眼鏡穿皮衣的中年男問我要什麼樣的CD。我說我要只有在印尼本土發行的音樂。他拿了一張封面和內頁充滿武打漫畫的CD給我。我說這是什麼團體,他說這叫「scar」,因為打架之後一定會有疤。我再問這聽起來像什麼,他思考了很久,說大概是indie pop吧。我問他有沒有像new order那類的團,他以為我要買new order,跑去後面的倉庫翻了半天。
<之二>
一進場,我的同學們已經當醫生好幾年了。我急著要出門上班,家裡卻沒有衣服,大概是都已經被丟掉了,只剩下我在印度買的嬉皮七分褲,只好先穿著它將就一下。出門後遇到了某個有錢的學長,他已經進化到騎著哈雷機車上班。另外碰到一群同學,他們推著輪椅,但輪椅上卻沒有人,反而是有個侏儒攀在椅子下方的鐵支架。他們看到我有些驚訝,特別對於我的褲子,而侏儒對我露出一抹邪笑。過了斑馬線,遇到一個頻率相反的同學,他劈頭就說我覺得你的褲子好醜歐,為什麼你要穿出來呢,我就跟他說我想幹掉你很久了,希望你自我了結,比如說進去旁邊那台廢棄的公車然後連車子一起燒掉。接著,另外一個人開著我爸的車出現了,我在心裡暗罵他竟然把車借走那麼多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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